林业资源管理 ›› 2014›› Issue (6): 153-159.doi: 10.13466/j.cnki.lyzygl.2014.06.031
张松丹1, 林祚捌2, 莫沫1, 崔武社1, 何伟生3, 李忠4, 王红春5
ZHANG Songdan1, LIN Zuoba2, MO Mo1, CUI Wushe1, HE Weisheng3, LI Zhong4, WANG Hongchun5
摘要: 根据“森林经营方案实施及评价”研究课题要求,赴俄罗斯、波兰广泛进行会议交流、野外现地考察等培训工作。两国林业主要共同点是森林资源丰富、国有林占主导、实行国家—区域林管局—林场三级管理体制、生态保护意识强等,主要不同点体现为资源状况与机构稳定性不同、林龄结构与树种结构不同、国有林管理机制不同、采伐政策不同、非法采伐现状不同;在森林可持续经营政策上,两国都实行分类经营,采用近自然经营模式,依法实施采伐作业,实施森林认证。值得借鉴的经验是:一要提高森林经营方案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二要深化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三要加强与森林可持续经营先进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培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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