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在我国出现了同一地域既是自然保护区又是森林公园或风景名胜区的混乱局面,对自然保护事业与公众娱乐事业的和谐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文章从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出发,对三者进行了比较分析,同时,针对当前我国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建议通过制订国家遗产法、建立新型的国家遗产管理体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我国自然保护事业与公众娱乐事业的和谐、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
陈世清. 中国自然保护区类型比较与可持续发展思考[J]. 林业资源管理, 2008,(2): 6-10.
CHEN Shiqing. On Nature Reserve Types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China[J]. FOREST RESOURCES WANAGEMENT, 2008,(2):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