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要求 | 中俄、中朝边境区域由保护管理机构和边防部队共同管理,以满足国防安全和东北虎豹保护的需求。 | 对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实行最严格保护,除国防和科研、监测外,禁止建设并优先清理不符合保护和规划要求的各类生产设施、工矿企业;禁止新建除现有巡护、防火道路外的其他道路,在阻碍野生动物迁移的关键地段增设动物通道;实施生态移民搬迁,禁止形成村屯增量;禁止开展除散放养蜂以外的散养放牧、林蛙养殖、人参种植等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开展旅游开发等与保护目标不符的其他活动;禁止擅自采集松子等林产品;禁止擅自设置林地、园地、牧场等围栏。除必要的栖息地管理外,原则上不采取人工造林等修复措施,保持区域内生态系统的自然状态,维持生态系统的原真性、连通性和完整性。 | 逐步清理不符合保护和规划要求的各类设施、工矿企业,逐渐降低人为活动影响强度。禁止新建除国防设施、科研、监测、当地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外的其他生产经营设施;除承担守边固边任务的边境抵边一线村庄外,禁止形成居住点增量,鼓励向国家公园外、入口社区实施生态移民搬迁;禁止除散放养蜂以外的散养放牧、人参种植等经营性活动;禁止擅自养殖林蛙、采集松子等林产品;禁止擅自开展体验和旅游;撤除林地、园地、牧场等围栏,允许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采取近自然的方式修复栖息地,改造培育人工林和天然次生林,保持东北虎豹栖息地稳定,促进东北虎豹种群数量增长。 | 人口聚居区,根据划定城镇边界开发要求,明确国家公园区域内居民生产生活边界,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确保国家公园规划建设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在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允许当地居民从事符合保护要求的传统种植、养殖、加工,以及农事和民俗体验活动;允许开展自然体验教育活动,以及利用现有设施设置简易营地、驿站;允许修建和维护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开展惠民项目;允许修建移民安置点、农业设施;建设国家公园的业务管理、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国家公园保护管理的保障基地和宣教基地。利用虎豹公园有关资源开展特许经营,推动地方经济转型、绿色发展,逐渐建成生态友好、人虎冲突弱化的可持续发展社区。 | |